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
組長
| 公告日 | 113/12/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6 ~ 114/01/0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
| 工作內容 | 1.負負責學校文書組各項工作。 2.校務會議、行政會報或全校性會議準備及紀錄整理事項。 3.記載學校大事紀事項。 4.不屬各處室公文處理事項。 5.協助家長會相關庶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調整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3.19出缺。 (二)所需知能: 1.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 2.具主動服務之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3.具資訊文書及網際網路處理之工作知能。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2)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 (3)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4)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報名表(依簡章附件格式)、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職務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其他(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通過全民英檢測驗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兵役證件,無則免附。)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或證(明)書、兵役證件,無則免附。)依序掃描,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表單。 2.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甄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即從缺不予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3715520#160 張小姐。 5.本次應徵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6.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將變更訊息刊載於本校網站。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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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負負責學校文書組各項工作。 2.校務會議、行政會報或全校性會議準備及紀錄整理事項。 3.記載學校大事紀事項。 4.不屬各處室公文處理事項。 5.協助家長會相關庶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調整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3.19出缺。 (二)所需知能: 1.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 2.具主動服務之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3.具資訊文書及網際網路處理之工作知能。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2)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 (3)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4)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報名表(依簡章附件格式)、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職務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其他(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通過全民英檢測驗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兵役證件,無則免附。)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或證(明)書、兵役證件,無則免附。)依序掃描,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表單。 2.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甄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即從缺不予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3715520#160 張小姐。 5.本次應徵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6.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將變更訊息刊載於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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