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
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4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 |
職稱 | 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二、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 確實提供服務。 三、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詳細內容請詳閱甄選簡章--桃園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職責內容 |
資格條件 |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
聯絡方式 | (03)4392998#32呂老師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
職稱
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協助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二、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 確實提供服務。 三、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詳細內容請詳閱甄選簡章--桃園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職責內容
資格條件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聯絡方式
(03)4392998#32呂老師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