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6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局交通技術職系相關業務。9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31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朱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16朱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局交通技術職系相關業務。9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2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31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1)甄選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工作經歷等資料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連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朱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16朱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