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科員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11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薪資俸給、文康活動、員工協助方案及協辦部分任免遷調業務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 (三)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1年,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曾主辦或兼辦人事行政業務者尤佳。 (五)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5.其他如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楊小姐02-23496731。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4日以後開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薪資俸給、文康活動、員工協助方案及協辦部分任免遷調業務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 (三)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1年,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曾主辦或兼辦人事行政業務者尤佳。 (五)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5.其他如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楊小姐02-23496731。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24日以後開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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