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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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6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戶政業務櫃檯綜合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1.大專(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 (三)熟諳戶政業務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職務係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若僱用期間當事人銷假上班,應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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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戶政業務櫃檯綜合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1.大專(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 (三)熟諳戶政業務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職務係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若僱用期間當事人銷假上班,應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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