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技士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本分署嘉義檢疫站(嘉義市西區仁愛路327號)。
工作內容 動物防疫檢疫與肉品檢查相關工作及執行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強化邊境管制措施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有獸醫師證照。 (三)具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並具英語能力檢定相當初級以上之證照者。 (四)具5年以上動物防疫檢疫業務工作經歷尤佳。 (五)具工作熱忱、溝通能力良好、能獨立作業,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夜間、假日出勤。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者。 (七)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1月3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獸醫證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三)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許小姐、(04)22850198轉402。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動物防疫檢疫與肉品檢查相關工作及執行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強化邊境管制措施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有獸醫師證照。 (三)具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並具英語能力檢定相當初級以上之證照者。 (四)具5年以上動物防疫檢疫業務工作經歷尤佳。 (五)具工作熱忱、溝通能力良好、能獨立作業,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夜間、假日出勤。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者。 (七)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1月3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獸醫證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三)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許小姐、(04)22850198轉402。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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