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科員
公告日 | 1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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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竭誠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效期限內)參加甄選。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李小姐,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54楊科長或蘇股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竭誠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效期限內)參加甄選。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李小姐,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54楊科長或蘇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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