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助理設計師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考試院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院資訊系統維護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院資訊系統委外案專案管理。 (三)辦理本院資訊應用服務之規劃、協調、推動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徵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 3.另請逕自考試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於徵才期間內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高小姐。 (二)甄選方式: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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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考試院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院資訊系統維護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院資訊系統委外案專案管理。 (三)辦理本院資訊應用服務之規劃、協調、推動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徵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 3.另請逕自考試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於徵才期間內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高小姐。 (二)甄選方式: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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