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組長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6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校本部圖書館資訊系統組)
工作內容 (一) 綜理、規劃資訊系統組業務。 (二) 圖書館資訊相關經費概算、預算之編列及督導執行。 (三) 圖書館資訊相關軟硬體需求彙整、建置、維運規劃。 (四) 圖書館資訊系統建置、維運及優化規劃。 (五) 知識滙平台建置、維護管理規劃。 (六) 資訊技術發展趨勢研究及導入圖書館服務之評估。 (七) 專案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熟悉圖書館服務流程及圖書館自動化等系統功能及運作機制。 (三) 具領導管理、專案規劃、溝通協調、數據分析、危機處理與應變能力。 (四) 具服務熱忱與團隊精神。 (五) 具主動學習與合作創新能力,可配合業務需求輪調。 (六) 熟悉資訊相關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七) 具學術圖書館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1月1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檢定等資料)。 (二) 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名單預計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班前在本校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公布面試名單,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通知。 (三) 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略以,學校聘任、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其他人員前,應查詢是否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 (五) 本案人事室聯絡⼈賴⼩姐,電話:03-5715131轉31313。如有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綜合館務組邱小姐03-5715131轉4298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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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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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 綜理、規劃資訊系統組業務。 (二) 圖書館資訊相關經費概算、預算之編列及督導執行。 (三) 圖書館資訊相關軟硬體需求彙整、建置、維運規劃。 (四) 圖書館資訊系統建置、維運及優化規劃。 (五) 知識滙平台建置、維護管理規劃。 (六) 資訊技術發展趨勢研究及導入圖書館服務之評估。 (七) 專案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熟悉圖書館服務流程及圖書館自動化等系統功能及運作機制。 (三) 具領導管理、專案規劃、溝通協調、數據分析、危機處理與應變能力。 (四) 具服務熱忱與團隊精神。 (五) 具主動學習與合作創新能力,可配合業務需求輪調。 (六) 熟悉資訊相關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七) 具學術圖書館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1月1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檢定等資料)。 (二) 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名單預計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班前在本校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公布面試名單,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通知。 (三) 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略以,學校聘任、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其他人員前,應查詢是否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 (五) 本案人事室聯絡⼈賴⼩姐,電話:03-5715131轉31313。如有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綜合館務組邱小姐03-5715131轉4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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