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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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
工作內容 | 協助辦理社政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
聯絡方式 | 一、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資料 (一)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4951510#140 馬小組。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僱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16日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09~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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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社政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資料 (一)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4951510#140 馬小組。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僱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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