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社政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資料 (一)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4951510#140 馬小組。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僱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16日止。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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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09~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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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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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7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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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社政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資料 (一)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4951510#140 馬小組。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僱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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