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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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3號) |
工作內容 | 一、學員輔導業務。 二、綜合管考業務。 三、協辦國際班輔導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4職等銓敘合格實授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任公職3年以上之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外國畢業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均須附繳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種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熟諳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DF、WORD、POWER POINT及EXCEL等)。 六、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工作認真負責,並能配合職務調整。 七、英語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10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服務證書或離職證明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黃先生收(地址: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3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 三、本所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3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止。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洽(黃先生:02-8931058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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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學員輔導業務。 二、綜合管考業務。 三、協辦國際班輔導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4職等銓敘合格實授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任公職3年以上之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外國畢業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均須附繳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種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熟諳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DF、WORD、POWER POINT及EXCEL等)。 六、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工作認真負責,並能配合職務調整。 七、英語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10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服務證書或離職證明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成績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黃先生收(地址: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3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 三、本所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3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止。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洽(黃先生:02-8931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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