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專員
公告日 | 1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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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310403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總新竹分院)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醫療機構相關人事行政業務。 二、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至少2年,且具人事行政職系經歷2年以上並任現職須滿1年。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應徵者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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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醫療機構相關人事行政業務。 二、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至少2年,且具人事行政職系經歷2年以上並任現職須滿1年。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應徵者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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