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專任教師

公告日 113/12/28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專任教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工作內容 1、負責本校財務金融系教學、服務、輔導及研究工作。 2、每學年須申請至少一門全英語授課。 3、須同意協助系務至少二年。 4、須承諾可帶領學生參與比賽。
資格條件 1、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者,主修領域為財務金融或會計相關領域,並具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 1 年以上,願意接受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及以下應徵條件聘任者。 2、專長領域:具財務金融、會計、金融科技等專長,於金融領域應用實務之相關經驗,可教授財務、會計、金融科技等相關課程。 3、須協助系務暨行政工作,對教學、行政及輔導有高度熱忱。 4、須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5、具備研究能力(SSCI 或 TSSCI),五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者優先錄用。 6、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一、應聘應檢附之資料: 1、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2、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及研究方向及可教授課程及規劃。 3、學歷證件(含博士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文件)影本及博士論文。 4、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 5、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6、過去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 7、完整著作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訖頁數。如刊載於TSSCI、SSCI、SCI等請加註)。 8、完整作品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執行之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指導學生競賽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 9、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另外如學術或教學成就優良事蹟、證照影本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10、推薦函 2 份。 二、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逕寄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財務金融系專任教師>及白天聯絡電話;並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未盡事宜,請洽財金系辦公室張助教(02-23226376)。 五、預計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依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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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專任教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負責本校財務金融系教學、服務、輔導及研究工作。 2、每學年須申請至少一門全英語授課。 3、須同意協助系務至少二年。 4、須承諾可帶領學生參與比賽。

資格條件

1、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者,主修領域為財務金融或會計相關領域,並具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 1 年以上,願意接受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及以下應徵條件聘任者。 2、專長領域:具財務金融、會計、金融科技等專長,於金融領域應用實務之相關經驗,可教授財務、會計、金融科技等相關課程。 3、須協助系務暨行政工作,對教學、行政及輔導有高度熱忱。 4、須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5、具備研究能力(SSCI 或 TSSCI),五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者優先錄用。 6、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一、應聘應檢附之資料: 1、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2、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及研究方向及可教授課程及規劃。 3、學歷證件(含博士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文件)影本及博士論文。 4、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 5、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6、過去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 7、完整著作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訖頁數。如刊載於TSSCI、SSCI、SCI等請加註)。 8、完整作品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執行之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指導學生競賽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 9、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另外如學術或教學成就優良事蹟、證照影本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10、推薦函 2 份。 二、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逕寄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財務金融系專任教師>及白天聯絡電話;並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未盡事宜,請洽財金系辦公室張助教(02-23226376)。 五、預計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依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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