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2/28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
工作內容 (一)參與輪值、個案生活照顧、輔導、記錄登載與保管。 (二)個案生活常規及自理能力之養成。 (三)與個案就讀學校、原生家庭及外部資源之連繫、溝通與協調,協助個案適應機構及學校生活。 (四)家庭活動之規劃執行。 (五)才藝與專長培育計畫。 (六)日常危機事件處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 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四)能配合24小時三班輪班制。 (五)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有兒少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人員且足以勝任兒少照顧及輔導工作者列為優先錄用參考。
聯絡方式 (一)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4年1月16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或由專人於114年1月16日下 午5時前送達本家收發室,收 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少年教養科」,並註記:「報名參加生活輔導人員(約用)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1.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證書,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之證明文件等,無則免。 (四)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薪資: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支付。 (二)採月薪制,每月44,280元起(內含離島加給),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51,840元(內含離島加給)。 (三)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原則上為1.5個月)。 (四)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依甄選職缺需求,報名資格及表件經審查符合於簡章規定者,通知參加甄選,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日期:於114年1月21日(星期二)辦理,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或健保卡正本供查驗。 (三)甄選方式:採面試徵選(100%)。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100%,分數依各項評分基準比例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甄選結果: (一)本次甄試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入備取。 (二)甄選結果之錄取名單預定於114年1月23日(星期四)起公告於本家網站並電話通知,不另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正取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本家辦理報到。 其他須知 (一)依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機構僱用之工作人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客人登記資料錄取人員,故錄取人員需簽署「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以利本家造冊查閱。 (二)未依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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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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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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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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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與輪值、個案生活照顧、輔導、記錄登載與保管。 (二)個案生活常規及自理能力之養成。 (三)與個案就讀學校、原生家庭及外部資源之連繫、溝通與協調,協助個案適應機構及學校生活。 (四)家庭活動之規劃執行。 (五)才藝與專長培育計畫。 (六)日常危機事件處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 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四)能配合24小時三班輪班制。 (五)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有兒少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人員且足以勝任兒少照顧及輔導工作者列為優先錄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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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4年1月16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或由專人於114年1月16日下 午5時前送達本家收發室,收 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少年教養科」,並註記:「報名參加生活輔導人員(約用)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1.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證書,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之證明文件等,無則免。 (四)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薪資: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支付。 (二)採月薪制,每月44,280元起(內含離島加給),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51,840元(內含離島加給)。 (三)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原則上為1.5個月)。 (四)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依甄選職缺需求,報名資格及表件經審查符合於簡章規定者,通知參加甄選,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日期:於114年1月21日(星期二)辦理,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或健保卡正本供查驗。 (三)甄選方式:採面試徵選(100%)。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100%,分數依各項評分基準比例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甄選結果: (一)本次甄試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入備取。 (二)甄選結果之錄取名單預定於114年1月23日(星期四)起公告於本家網站並電話通知,不另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正取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本家辦理報到。 其他須知 (一)依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機構僱用之工作人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客人登記資料錄取人員,故錄取人員需簽署「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以利本家造冊查閱。 (二)未依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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