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
科員
公告日 | 113/12/28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文化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員林市) |
工作內容 | 一、執行演出場勘、技術協調及前台服務及連繫事宜 二、文化部傑出演藝團隊、媒合駐館團隊等計畫 三、本科經費推算、綜合業務 四、本科文化志工服務隊管理教育訓練 五、員林演藝廳圖書室營運管理 六、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合於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相關藝文活動、執行經驗者尤佳,主動積極、思維縝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假日出勤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紀錄(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六、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3/12/12~113/12/18
|
公告日期
113/1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執行演出場勘、技術協調及前台服務及連繫事宜 二、文化部傑出演藝團隊、媒合駐館團隊等計畫 三、本科經費推算、綜合業務 四、本科文化志工服務隊管理教育訓練 五、員林演藝廳圖書室營運管理 六、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合於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相關藝文活動、執行經驗者尤佳,主動積極、思維縝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假日出勤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紀錄(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六、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算。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