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2/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
| 工作內容 | 民政課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第4條迴避任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應徵注意事項: 1.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6日17:00點前,親送或郵寄彰化縣竹塘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信封請註明民政課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 A4直式橫書履歷表(含自傳、照片,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職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定115年1月1日回職復薪)。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新台幣29,700元)。 3.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並視需求擇優面談。 4.甄選地點:另以電話通知。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4-8972001 #218 人事室陳小姐 ;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4-8972001#111民政課紀課長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民政課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第4條迴避任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應徵注意事項: 1.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6日17:00點前,親送或郵寄彰化縣竹塘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信封請註明民政課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 A4直式橫書履歷表(含自傳、照片,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職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定115年1月1日回職復薪)。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新台幣29,700元)。 3.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並視需求擇優面談。 4.甄選地點:另以電話通知。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4-8972001 #218 人事室陳小姐 ;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4-8972001#111民政課紀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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