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辦事員

公告日 113/12/28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工作內容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1月6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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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1月6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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