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3/12/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7 ~ 114/01/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438017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及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核業務。 (二)工商及林務管理業務。 (三)農地利用及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2.歷年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 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應徵人選均不適當,得予以從缺。 (四) 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4-26832216*81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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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及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核業務。 (二)工商及林務管理業務。 (三)農地利用及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2.歷年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 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應徵人選均不適當,得予以從缺。 (四) 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4-268322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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