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 縣市 | 苗栗縣 |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
| 工作內容 | (一) 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 水利、河川規劃及水庫回饋金業務。 (三) 地方產業基金業務。 (四) 道路、廣場使用許可。 (五) 辦理工商、工廠校正及商品標示查核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37-250078 #52。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 水利、河川規劃及水庫回饋金業務。 (三) 地方產業基金業務。 (四) 道路、廣場使用許可。 (五) 辦理工商、工廠校正及商品標示查核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37-250078 #52。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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