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7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工作內容 (一) 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 水利、河川規劃及水庫回饋金業務。 (三) 地方產業基金業務。 (四) 道路、廣場使用許可。 (五) 辦理工商、工廠校正及商品標示查核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37-250078 #52。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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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 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 水利、河川規劃及水庫回饋金業務。 (三) 地方產業基金業務。 (四) 道路、廣場使用許可。 (五) 辦理工商、工廠校正及商品標示查核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 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37-250078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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