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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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資位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722台南市佳里區117號 |
工作內容 | (一) 協辦新課綱行政業務推動,如學習歷程系統的維護及管理、協助師生諮詢相關學習歷程平台問題、數位科技融入教育、雙語行政業務、新課綱增能研習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本校教務處行政工作,如行政支援、教學設備維護、經費核銷、成果結報等。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三)孰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表達能力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請洽本校教務處06-7260148 分機256 邱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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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資位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辦新課綱行政業務推動,如學習歷程系統的維護及管理、協助師生諮詢相關學習歷程平台問題、數位科技融入教育、雙語行政業務、新課綱增能研習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本校教務處行政工作,如行政支援、教學設備維護、經費核銷、成果結報等。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三)孰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表達能力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請洽本校教務處06-7260148 分機256 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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