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5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工作內容 職務代理期間:自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4年5月11日止(代理科員請假期間職務,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業務督導考評、簡政創新及擬定施政計畫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1月1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樓,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819)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職務代理期間:自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4年5月11日止(代理科員請假期間職務,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業務督導考評、簡政創新及擬定施政計畫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1月1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樓,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819)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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