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臨時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臨時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府社會發展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 二、應符合專技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二、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緊急及夜間勤務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 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依法停止任用。 (四)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聯 絡 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04)7532219 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 約聘期間自實際報到日期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支薪標準: 臨時約僱人員每月以薪點280(現行折合率每點135元)計酬,若遇折合率調 增,屆時以實際金額核算,另年終工作獎金服務滿一年為1.5個月(以同年12月 31日在職為基準,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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