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3/12/30
刊登起迄日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臨時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社會人文課)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臨櫃受理民眾申請各項福利津貼)。 2.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 熟悉文書處理,了解Microsoft Office WORD 及 EXCEL處理操作。 5.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請於114年1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同),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月薪為新台幣29,090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臨時人員
113/12/20~113/12/27
檢視
臨時人員
113/12/11~113/12/18
檢視
臨時人員
113/11/05~113/11/12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臨時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臨櫃受理民眾申請各項福利津貼)。 2.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 熟悉文書處理,了解Microsoft Office WORD 及 EXCEL處理操作。 5.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請於114年1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同),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月薪為新台幣29,090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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