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科長
| 公告日 | 113/12/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 職稱 | 科長 |
| 職系 | 衛生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 |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長照基金、預算經費編列管控及其他綜合業務。 二、綜理失智照護政策業務 三、綜理長照政策溝通宣導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合格實授)。 三、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有二年以上衛政間接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主管經驗者,優先考量。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長期照顧司)、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四、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謝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科長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長照基金、預算經費編列管控及其他綜合業務。 二、綜理失智照護政策業務 三、綜理長照政策溝通宣導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合格實授)。 三、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有二年以上衛政間接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主管經驗者,優先考量。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長期照顧司)、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四、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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