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5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總務處(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二段125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工程、財務、勞務採購、招標等事宜及總務處事務組相關事務。 2.相關公務報表填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採購證照或事務組長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含個人理念、轉任原因及自我工作期許等)。 2.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3. 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上傳(檔名:姓名+應徵職缺,例:楊○○應徵事務組長,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以上資料若提供虛偽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4.初審合格人員,本校將擇優通知甄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需要增列備取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6.聯絡方式: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02-26801958分機117總務處馮主任;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02-26801958分機122康主任(週四)。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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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工程、財務、勞務採購、招標等事宜及總務處事務組相關事務。 2.相關公務報表填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採購證照或事務組長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含個人理念、轉任原因及自我工作期許等)。 2.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3. 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上傳(檔名:姓名+應徵職缺,例:楊○○應徵事務組長,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以上資料若提供虛偽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4.初審合格人員,本校將擇優通知甄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需要增列備取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6.聯絡方式: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02-26801958分機117總務處馮主任;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02-26801958分機122康主任(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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