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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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6 ~ 114/01/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至5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71242台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
工作內容 | (一)實習設備機具及器材管理、維護、借用、收回等事項。 (二)化工科實習場所管理、實習教學之協助並協助科務之處理。 (三)化工科實習材料設備之申購、財產之管理事項。 (四)協助教師教材、教具之準備、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訓練準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大專以上化學、化工相關科系畢業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項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聘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本職缺係列入考試分發之職缺,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旬以後),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不得異議。(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於114年1月9日(星期)中午12:00前親送或寄達本校人事室(71242台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曾小姐,06-5903994分機270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化工科技佐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公告方式及簡章:即日起至114年1月9日中午12:00止(星期四)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二)本校網站:https://www.hhvs.tn.edu.tw/home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3/11/04~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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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實習設備機具及器材管理、維護、借用、收回等事項。 (二)化工科實習場所管理、實習教學之協助並協助科務之處理。 (三)化工科實習材料設備之申購、財產之管理事項。 (四)協助教師教材、教具之準備、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訓練準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大專以上化學、化工相關科系畢業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項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聘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本職缺係列入考試分發之職缺,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旬以後),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不得異議。(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於114年1月9日(星期)中午12:00前親送或寄達本校人事室(71242台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曾小姐,06-5903994分機270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化工科技佐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公告方式及簡章:即日起至114年1月9日中午12:00止(星期四)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二)本校網站:https://www.hhvs.tn.edu.tw/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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