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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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綜合企劃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資產活化收益之開發、處分等案件審查作業,並研擬、解釋相關法令規定。 二、協助本署各管理處辦理農田水利作業基金資產管理等事宜。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公產管理經驗(有辦理建物興建或管理經驗者佳)或土地開發相關實務經驗、都市計畫規劃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五、最近三年年功考績有一年以上列甲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年1月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 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聯絡方式:(02)-81953181,人事室簡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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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資產活化收益之開發、處分等案件審查作業,並研擬、解釋相關法令規定。 二、協助本署各管理處辦理農田水利作業基金資產管理等事宜。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公產管理經驗(有辦理建物興建或管理經驗者佳)或土地開發相關實務經驗、都市計畫規劃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五、最近三年年功考績有一年以上列甲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1月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 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聯絡方式:(02)-81953181,人事室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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