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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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空中大學 |
職稱 |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空中大學蘆洲校區(地點: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近捷運三民高中站),視業務狀況需至本校各學習指導中心洽公及辦理活動。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各學習指導中心特殊教育學生生活適應、課業學習、生涯轉銜、心理評量等相關輔導工作。 (二)訂定各學習指導中心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 協助特殊教育學生特殊教育鑑定作業。 (三)規劃及執行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與輔導活動。 (四)辦理資源教室相關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者。 (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可獨立作業。 (五)具相關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薪資待遇: (一)依本校「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含勞健保,學士280 薪點( 39,284 元),碩士296薪點(41,529元)起聘。若已取得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以312薪點(43,774 元),碩士以 328 薪點(46,019 元)起聘。年終獎金1.5 個月(未滿一年按比例調整,且12月必須在職)。(114 年度薪點折合率暫為每點新臺幣140.3元計算,依行政院確定114年調薪幅度後將再配合增減薪資) (二)本職缺係由執行「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計畫經費補助之職缺,依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是否續僱,視教育部次一年度補助經費多寡及本校特殊教育輔導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已進用人員應經年度考核通過後始得續僱。 (三)倘次一年度教育部停止補助或補助經費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本校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中止合約,並依同法第16、17條規定辦理。 二、應徵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 (並含近照乙張)。 (二)自傳並於其中說明自己對身心障礙者之認識或敘述相關工作經驗。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工作經驗、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推薦函等。 (五)紙本檢附資料請以 A4 彩印格式雙面輸出,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寄出;電子版資料請整合成一份 PDF 檔。 (六)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至網站下載檔案:空大首頁/學術暨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最新消息)。 三、應徵方式: (一)將應徵資料備妥,寄送紙本及 PDF 電子檔各乙份。應徵檢附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24701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 172 號學生事務處資源教室收,PDF電子檔請寄[email protected](請於紙本信件及電子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OOO(姓名)」)。 (二)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9日(星期四)截止(郵戳為憑,電子檔請務必於1月9日前寄達)。 (三)本次甄選分為二階段:筆試後擇優進入口試,錄取者需同時參加筆試及口試: 1.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個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第一階段筆試,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筆試日期暫訂為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具體時間請靜候通知。 3.錄取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者,將於 114 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個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4.口試日期暫訂為114年1月22日(星期三),具體時間請靜候通知。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2-2282-9355 分機 5311 學生事務處吳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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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職稱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學習指導中心特殊教育學生生活適應、課業學習、生涯轉銜、心理評量等相關輔導工作。 (二)訂定各學習指導中心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 協助特殊教育學生特殊教育鑑定作業。 (三)規劃及執行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與輔導活動。 (四)辦理資源教室相關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者。 (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可獨立作業。 (五)具相關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 (一)依本校「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含勞健保,學士280 薪點( 39,284 元),碩士296薪點(41,529元)起聘。若已取得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以312薪點(43,774 元),碩士以 328 薪點(46,019 元)起聘。年終獎金1.5 個月(未滿一年按比例調整,且12月必須在職)。(114 年度薪點折合率暫為每點新臺幣140.3元計算,依行政院確定114年調薪幅度後將再配合增減薪資) (二)本職缺係由執行「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計畫經費補助之職缺,依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是否續僱,視教育部次一年度補助經費多寡及本校特殊教育輔導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已進用人員應經年度考核通過後始得續僱。 (三)倘次一年度教育部停止補助或補助經費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本校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中止合約,並依同法第16、17條規定辦理。 二、應徵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 (並含近照乙張)。 (二)自傳並於其中說明自己對身心障礙者之認識或敘述相關工作經驗。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工作經驗、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推薦函等。 (五)紙本檢附資料請以 A4 彩印格式雙面輸出,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寄出;電子版資料請整合成一份 PDF 檔。 (六)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至網站下載檔案:空大首頁/學術暨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最新消息)。 三、應徵方式: (一)將應徵資料備妥,寄送紙本及 PDF 電子檔各乙份。應徵檢附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24701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 172 號學生事務處資源教室收,PDF電子檔請寄[email protected](請於紙本信件及電子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OOO(姓名)」)。 (二)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9日(星期四)截止(郵戳為憑,電子檔請務必於1月9日前寄達)。 (三)本次甄選分為二階段:筆試後擇優進入口試,錄取者需同時參加筆試及口試: 1.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個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第一階段筆試,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筆試日期暫訂為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具體時間請靜候通知。 3.錄取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者,將於 114 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個別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4.口試日期暫訂為114年1月22日(星期三),具體時間請靜候通知。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2-2282-9355 分機 5311 學生事務處吳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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