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辦事員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工作內容 1、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2、節能減碳等相關業務, 3、不動產訴訟相關業務。 4、首長交接清冊。 5、職務宿舍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辦事員
113/12/12~1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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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2、節能減碳等相關業務, 3、不動產訴訟相關業務。 4、首長交接清冊。 5、職務宿舍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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