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護士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職稱 護士
職系
職等 士(生)級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或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36號)
工作內容 1.院民之健康護理評估、計劃、執行及評值。 2.照服員之臨床監督指導。 3.協辦約束指標監測、追蹤及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經公務⼈員考試或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護理師或護⼠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者(護理師或護⼠證書)。 2.取得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具⻑照專業⼈⼒共同訓練課程LevelⅠ、LevelⅡ證書資格者尤佳。 3.能配合輪值三班,有⼯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者。 4.具基本電腦文書作業能⼒(word、excel、powerpoint及IE)尤佳。 5.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員⼀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傳,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最⾼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證書、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等證明;現職公務⼈員請⼀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上傳附件者,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2.非現職公務⼈員以紙本郵寄,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最⾼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證書、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等證明;如曾任公務⼈員請⼀併 檢附歷任公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檢附者,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請將上述資料寄⾄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2樓之2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 3.截⽌收件⽇期:公告截止日(以系統開放時間或郵戳為憑)。 4.聯絡電話:業務內容02-28581081分機230陳護理⻑、其他事宜02-28581081分機278鄭主任。 5.甄選程序:符合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及參加護理實務測驗,面試及護理實務測驗均需達80分以上方得錄取,不符合者,恕不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為防範疫情擴散,減少群聚,將視疫情狀況通知辦理⾯試及實務測驗。 6.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備取⼈員1-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備註: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護士
113/11/12~113/11/25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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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士(生)級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院民之健康護理評估、計劃、執行及評值。 2.照服員之臨床監督指導。 3.協辦約束指標監測、追蹤及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經公務⼈員考試或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護理師或護⼠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者(護理師或護⼠證書)。 2.取得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具⻑照專業⼈⼒共同訓練課程LevelⅠ、LevelⅡ證書資格者尤佳。 3.能配合輪值三班,有⼯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者。 4.具基本電腦文書作業能⼒(word、excel、powerpoint及IE)尤佳。 5.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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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職公務⼈員⼀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傳,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最⾼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證書、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等證明;現職公務⼈員請⼀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上傳附件者,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2.非現職公務⼈員以紙本郵寄,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最⾼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證書、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等證明;如曾任公務⼈員請⼀併 檢附歷任公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檢附者,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請將上述資料寄⾄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2樓之2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 3.截⽌收件⽇期:公告截止日(以系統開放時間或郵戳為憑)。 4.聯絡電話:業務內容02-28581081分機230陳護理⻑、其他事宜02-28581081分機278鄭主任。 5.甄選程序:符合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及參加護理實務測驗,面試及護理實務測驗均需達80分以上方得錄取,不符合者,恕不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為防範疫情擴散,減少群聚,將視疫情狀況通知辦理⾯試及實務測驗。 6.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備取⼈員1-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備註: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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