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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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程事務會議、教評會、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其他各項會議之召開及紀錄。 二、辦理開排課相關事宜。 三、協助教師進修、研究、講學或研究獎勵申請。 四、辦理教師聘任、升等及評鑑。 五、辦理學生畢業學分及畢業門檻審查。 六、辦理學生入學及轉學招生考試工作。 七、辦理教學品保及課架外審。 八、配合校內各處室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熟悉基本套裝軟體,如WORD、EXCEL、PPT等OFFICE系列軟體操作。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積極主動、具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一、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填妥附件「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組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組員職缺甄選簡歷表」後簽章(未繳交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張先生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貴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職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22183323。 五、聯絡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 七、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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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程事務會議、教評會、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其他各項會議之召開及紀錄。 二、辦理開排課相關事宜。 三、協助教師進修、研究、講學或研究獎勵申請。 四、辦理教師聘任、升等及評鑑。 五、辦理學生畢業學分及畢業門檻審查。 六、辦理學生入學及轉學招生考試工作。 七、辦理教學品保及課架外審。 八、配合校內各處室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熟悉基本套裝軟體,如WORD、EXCEL、PPT等OFFICE系列軟體操作。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積極主動、具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二、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填妥附件「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組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組員職缺甄選簡歷表」後簽章(未繳交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張先生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貴校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職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22183323。 五、聯絡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 七、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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