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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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工作內容 | 一、病媒蚊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彙整各項報表、協助各項公共衛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假日出勤。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二、醫事、公衛、護理、健康產業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個性外向。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處理、公文書寫能力;具備機車駕駛執照與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聯絡方式 |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 (一)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 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與115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其契約得否延長續聘,若無經費本計畫將於114年12月31日終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病媒蚊傳染病防治業務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王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備取資格保留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3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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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病媒蚊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彙整各項報表、協助各項公共衛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二、醫事、公衛、護理、健康產業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個性外向。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處理、公文書寫能力;具備機車駕駛執照與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 (一)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 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與115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其契約得否延長續聘,若無經費本計畫將於114年12月31日終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1月14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病媒蚊傳染病防治業務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王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備取資格保留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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