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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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課員
113/12/17~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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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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