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科員
| 公告日 | 113/12/3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
| 工作內容 | 人事行政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且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須具備服務熱忱、敬業精神、開朗合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等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完整上傳。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甄選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160聯絡人:洪嘉君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且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須具備服務熱忱、敬業精神、開朗合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等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完整上傳。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甄選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160聯絡人:洪嘉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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