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藥師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0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工作內容 一、調劑、藥物諮詢等藥事服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需配合輪班。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各款情事之ㄧ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二、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藥學科系畢業,領有合格藥師證書者。 三、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具有與本院同級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藥事工作2年以上經驗,具有證明。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 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封套請註 明「師(三)級藥師」。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1、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 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章)。2、身分證(正反面)、藥師證書(正反面)、執業執照(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3、服務在職證明正本。4、近二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具退除役官兵身份者請併榮民證。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人事室賴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112。 四、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筆試與 面試。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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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調劑、藥物諮詢等藥事服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需配合輪班。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各款情事之ㄧ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二、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藥學科系畢業,領有合格藥師證書者。 三、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具有與本院同級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藥事工作2年以上經驗,具有證明。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 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封套請註 明「師(三)級藥師」。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1、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 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章)。2、身分證(正反面)、藥師證書(正反面)、執業執照(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3、服務在職證明正本。4、近二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具退除役官兵身份者請併榮民證。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人事室賴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112。 四、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筆試與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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