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
秘書
公告日 | 113/12/3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衛生局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 |
工作內容 | 1.襄助中心業務及綜核文稿。 2.綜理長期照顧業務管理及推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院校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有衛政間接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法院(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5.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職稱
秘書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襄助中心業務及綜核文稿。 2.綜理長期照顧業務管理及推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有衛政間接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法院(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5.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