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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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1 ~ 114/0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
工作內容 | 【工務課 土木工程職系技士】 1.辦理道路附屬設施養護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1.意者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審函(5)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6)身份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並適用專業加給表(七),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2月15日,若屆時未出缺則取消本職缺任用。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資料不齊、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2 林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150呂課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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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務課 土木工程職系技士】 1.辦理道路附屬設施養護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1.意者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審函(5)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6)身份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並適用專業加給表(七),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2月15日,若屆時未出缺則取消本職缺任用。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資料不齊、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2 林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150呂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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