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專門委員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工作內容 一、襄助長官處理局務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10職等,且具交通職系任用資格。 三、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四、具辦理海運事務有關經驗,熟悉國際海事公約者尤佳。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3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襄助長官處理局務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10職等,且具交通職系任用資格。 三、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四、具辦理海運事務有關經驗,熟悉國際海事公約者尤佳。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3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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