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路111號(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工作內容 1.榮民(眷)服務照顧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職代(五等)專科以上畢業及具電腦處理操作。 2.需自備交通工具。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及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職代(五等)1名,月薪47,572元,領受軍、公、教月退休金者須停俸。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111號兼辧人事收,聯絡電話:06-9212112李先生。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取參加甄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47,572元)。 4.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榮民(眷)服務照顧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職代(五等)專科以上畢業及具電腦處理操作。 2.需自備交通工具。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及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職代(五等)1名,月薪47,572元,領受軍、公、教月退休金者須停俸。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111號兼辧人事收,聯絡電話:06-9212112李先生。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取參加甄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47,572元)。 4.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