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113/12/3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卓蘭鎮中正路11-1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本鎮民政課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其中包含受公務員懲戒法之處分)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倘因欺瞞、隱匿或疏於注意致日後銓敘部審定資格不符所生之損害,應徵人員應負全部責任。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不須檢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銓敘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適合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5892101#233 詹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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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鎮民政課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其中包含受公務員懲戒法之處分)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倘因欺瞞、隱匿或疏於注意致日後銓敘部審定資格不符所生之損害,應徵人員應負全部責任。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不須檢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銓敘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適合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5892101#233 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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