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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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公務人員普考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該職缺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點選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再搜尋本所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報名,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無者免附)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2.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3.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本職缺甄選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4.承辦人及聯絡電話:04-8520149轉207人事室張小姐或04-8520149轉206曹主任。 5.商調函於農曆過年後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3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普考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該職缺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點選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再搜尋本所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報名,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無者免附)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2.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3.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本職缺甄選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4.承辦人及聯絡電話:04-8520149轉207人事室張小姐或04-8520149轉206曹主任。 5.商調函於農曆過年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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