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約僱科員
公告日 | 11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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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1 ~ 114/01/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 |
工作內容 | 1.員額編制、任免遷調、職務歸系、銓審。 2.考績、獎懲、訓練、進修。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聯絡方式 | 1.應徵者請於114年1月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 檢具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相片並請務必註明手機號碼及日夜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2.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逕寄42145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4-25582558-2601 。 3.資格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4.本職缺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5.本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每月37,8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進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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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1 ~ 114/01/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員額編制、任免遷調、職務歸系、銓審。 2.考績、獎懲、訓練、進修。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於114年1月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 檢具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相片並請務必註明手機號碼及日夜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2.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逕寄42145臺中市后里區月眉里雲頭路44-35號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4-25582558-2601 。 3.資格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4.本職缺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5.本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每月37,8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進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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