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約僱辦事員(行政組)

公告日 114/01/0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約僱辦事員(行政組)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工作內容 (一)中心場地管理及為民服務考核專案管理。 (二)協助政府共同供應契約、小額採購及公共事務費等庶務帳目控帳及校對。 (三)替代役、工讀生及代賑工管理。 (四)事務機、文具管理及防疫相關業務。 (五)兼辦資訊教育需求調查。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114年普考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普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11月上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280薪點(每月約新臺幣37,800元):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及Word、Excel等軟體運用等,具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具總務或採購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1月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管理員甘小姐(電話:02-23615295轉6202);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黃組長(電話:02-23615295轉6900)。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為114年普考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普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11月上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登載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280點,,每點以135元計,每月約37,8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約僱辦事員(行政組)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中心場地管理及為民服務考核專案管理。 (二)協助政府共同供應契約、小額採購及公共事務費等庶務帳目控帳及校對。 (三)替代役、工讀生及代賑工管理。 (四)事務機、文具管理及防疫相關業務。 (五)兼辦資訊教育需求調查。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114年普考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普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11月上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280薪點(每月約新臺幣37,800元):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及Word、Excel等軟體運用等,具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具總務或採購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1月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管理員甘小姐(電話:02-23615295轉6202);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黃組長(電話:02-23615295轉6900)。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為114年普考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普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11月上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登載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280點,,每點以135元計,每月約37,8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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