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1 ~ 114/01/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6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戶政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6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門牌及印鑑相關業務。 2.辦理戶政綜計綜合業務。 3.協助辦理公文收發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603室,內政部戶政司收。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之前1工作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 6.本案聯絡人:戴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12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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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1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6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門牌及印鑑相關業務。 2.辦理戶政綜計綜合業務。 3.協助辦理公文收發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603室,內政部戶政司收。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之前1工作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 6.本案聯絡人:戴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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