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駕駛

公告日 114/01/01
刊登起迄日 113/12/3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
工作內容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旨揭駕駛須為中央機關所屬(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各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工友、技工)者。 二、有意願移撥至本分署者,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分署(以本分署收件日為準),外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如逾期、資格不符或非屬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退件)。 三、應備文件如下: 1.甄選履歷1份(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及獎懲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五、資格條件經本分署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詳情可另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及本分署網站公告內容。 六、檢附履歷表及甄選簡章各1份。
聯絡方式 承辦人及電話: 黃先生 電話:03-3579573轉1024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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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旨揭駕駛須為中央機關所屬(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各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工友、技工)者。 二、有意願移撥至本分署者,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分署(以本分署收件日為準),外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如逾期、資格不符或非屬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退件)。 三、應備文件如下: 1.甄選履歷1份(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及獎懲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五、資格條件經本分署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詳情可另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及本分署網站公告內容。 六、檢附履歷表及甄選簡章各1份。

聯絡方式

承辦人及電話: 黃先生 電話:03-3579573轉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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