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技士
| 公告日 | 114/01/0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31 ~ 114/01/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機械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一)報名方式:線上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請詳讀應徵步驟提示訊息,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請勿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相關證件以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二)上傳表件:(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男性請檢附退(免)役證明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歷年銓敘審定函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全民英檢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選時間、地點及方式(依學校業務需求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114年1月13日上午9時起。地點:本校第二會議室(請於上午8時50分左右至人事室報到) 。 (四)工作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 詳見本校網站 https://www.tyai.tyc.edu.tw/bin/home.php 校園公告之簡章。 |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動力科科主任辦理科務。 (二)協助教師實習教學。 (三)動力科財產之保管、登記維護及檢查事項。 (四)動力科財產定期盤點送修及報廢事項。 (五)動力科各項教學資料之整理。 (六)工廠環境整理及協助動力科場地租借事項。 (七)協助辦理即測即評及整理事項。 (八)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充任本職務需具有細密之思考、規劃等能力。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或假日活動需配合加班。 (四)自報名截止日(114年01月08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
| 聯絡方式 | 電話:03-3333921轉分機122(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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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1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動力科科主任辦理科務。 (二)協助教師實習教學。 (三)動力科財產之保管、登記維護及檢查事項。 (四)動力科財產定期盤點送修及報廢事項。 (五)動力科各項教學資料之整理。 (六)工廠環境整理及協助動力科場地租借事項。 (七)協助辦理即測即評及整理事項。 (八)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充任本職務需具有細密之思考、規劃等能力。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或假日活動需配合加班。 (四)自報名截止日(114年01月08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聯絡方式
電話:03-3333921轉分機122(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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