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02
刊登起迄日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民政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 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二) 協助辦理調解委員會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四) 需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五)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達3個月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自114年2月3日起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9月25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民政課賴課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二) 協助辦理調解委員會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四) 需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五)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達3個月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自114年2月3日起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9月25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民政課賴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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