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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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3等(220薪點)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民政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 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二) 協助辦理調解委員會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四) 需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五)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達3個月以上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自114年2月3日起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9月25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民政課賴課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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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二) 協助辦理調解委員會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四) 需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五)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達3個月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29,700元(含勞健保),自114年2月3日起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9月25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民政課賴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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