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1/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1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價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學歷,經高等、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 具地價實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報名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影本(需有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如有亦請一併檢附。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檢附上述之文件影本即可,其餘無須檢附。 二、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二、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預估缺,114年3月上旬後出缺),並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所工作團隊。 六、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七、聯絡電話:本所人事室(02)29172969#6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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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地價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學歷,經高等、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 具地價實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影本(需有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如有亦請一併檢附。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檢附上述之文件影本即可,其餘無須檢附。 二、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二、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預估缺,114年3月上旬後出缺),並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所工作團隊。 六、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七、聯絡電話:本所人事室(02)2917296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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