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1/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空中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47031新北巿蘆洲區中正路172號。(近捷運三民高中站) |
工作內容 | 一、電子及紙本總收文、發文、分文(校對、點收、分檢、檢覈、登錄、發送等)業務。 二、公文系統管理(含資安)相關業務。 三、教育訓練、計劃擬定、研習與會議相關業務。 四、檔案管理相關事宜。 五、郵寄、收發信件處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近十年無連續三年考績乙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須具備熟練使用電腦文書處理之能力。 四、熟稔文書處理(收發文)含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令規範,具實際執行機關收發文或業務等經驗尤佳。 五、熟稔檔案管理相法令規範,瞭解檔案清理制度及鑑定方法,具實際執行機關檔案管理業務等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114年1月10日(含)前辦理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終身學習入口網站109-113年個人學習時數網頁畫面 二、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重新辦理甄選。 5.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總務處劉組長,電話02-22829355轉553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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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電子及紙本總收文、發文、分文(校對、點收、分檢、檢覈、登錄、發送等)業務。 二、公文系統管理(含資安)相關業務。 三、教育訓練、計劃擬定、研習與會議相關業務。 四、檔案管理相關事宜。 五、郵寄、收發信件處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近十年無連續三年考績乙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須具備熟練使用電腦文書處理之能力。 四、熟稔文書處理(收發文)含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令規範,具實際執行機關收發文或業務等經驗尤佳。 五、熟稔檔案管理相法令規範,瞭解檔案清理制度及鑑定方法,具實際執行機關檔案管理業務等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114年1月10日(含)前辦理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終身學習入口網站109-113年個人學習時數網頁畫面 二、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重新辦理甄選。 5.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總務處劉組長,電話02-22829355轉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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