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事務組工友

公告日 114/01/02
刊登起迄日 114/01/02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總務處事務組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工作內容 (一) 校園清潔打掃及環境維護。 (二) 物品搬運。 (三) 自行車拖吊移置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機關或學校等現職編制內工友(含駕駛、技工)。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四)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吃苦耐勞,認真負責,能配合加班,無不良嗜好。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 (七)具職業大客車駕照、職業大貨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4日下午5時止,以掛號方式寄達或親送至本校人事室行政人力組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總務處事務組工友甄選」及白天連絡電話。 一、應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影印在A4大小紙張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影印成A4大小) (四)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書)。 (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影本。 二、其他注意事項: (ㄧ)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另視面談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 (三)聯絡人:本校人事室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3366-5417。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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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務組工友
113/11/05~1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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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總務處事務組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校園清潔打掃及環境維護。 (二) 物品搬運。 (三) 自行車拖吊移置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機關或學校等現職編制內工友(含駕駛、技工)。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四)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吃苦耐勞,認真負責,能配合加班,無不良嗜好。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 (七)具職業大客車駕照、職業大貨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4日下午5時止,以掛號方式寄達或親送至本校人事室行政人力組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總務處事務組工友甄選」及白天連絡電話。 一、應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影印在A4大小紙張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影印成A4大小) (四)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書)。 (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影本。 二、其他注意事項: (ㄧ)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另視面談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 (三)聯絡人:本校人事室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336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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